以恢复公办校为主,允许少数学校规范为民办
“改制初中学校要么恢复公办,要么规范为民办学校。”昨日,武汉市政府组织教育、人事、财政等多家单位召开了有关规范该市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专题会议。今秋开学前,武汉市现有的18所改制初中学校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按征求意见稿的计划,从2008年秋季开始,武汉市所有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原则为:“要恢复公办性质,实行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但对非财政性经费比例大、恢复公办学校性质有困难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依法规范为民办学校。即使是要规范为民办学校的,也要控制其数量和规模,合理布局。
在今年6月15日前,武汉市各区将恢复公办或拟规范民办学校的名单,并确定各自的办学规模、招生规模和操作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今秋开学前,市教育局将对学校名单以及招生计划进行公示。
◇会议摘要
若恢复公办学校不准再叫“××分校” 恢复公办性质后,学校将不得再沿用原“××分校”的名称,学校为事业法人,由各区编办按程序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若规范为民办学校招生仍可实施“电脑派位” 今年秋季招生时,民办学校仍按武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实行登记入学制度。当报名数大于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