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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宪法每日一练(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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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宪法每日一练(7月7日)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多项选择题
根据立法法规定,有权国家机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请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能作出的处理包括( )
A.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B.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C.制定机关应当在四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D.如经审查认为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立法法第91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资料录入:路风 责任编辑: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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