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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0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加分政策公布         ★★★ 【字体:
青海省2008年公务员招录考试加分政策公布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2008年全省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岗位考录报名工作将于本月下旬开始,这次考录的程序为资格审查、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组织考察、审批录用,符合条件的考生还可以享受照顾政策。 
  今年,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退役军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农村、“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职位除外),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料录入:路风    责任编辑: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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